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员袁丽丽自工作以来,时常到保护区内拍摄照片、收集素材,用一张张照片记录下贺兰山环境综合整治后的变化。“刚开始光秃秃的,在撒播或补播草籽后,我们能看见绿色一年比一年多。” 袁丽丽说。
贺兰山是阿拉善的“母亲山”,也是我国西部重要的天然生态屏障,其生态环境直接影响黄河、宁夏平原、河套平原及西北、华北地区生态安全。近年来,我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
贺兰山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富集,很多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项目在保护区成立前就已存在,如太西煤集团古拉本煤矿,上世纪50年代就已开始采挖;二道岭煤矿、大岭煤矿相继于上世纪80年代初设立,后来又陆续出现阿盟丰源公司三、五矿。2006~2011年,受经济利益驱使,保护区周边又出现一些小型洗煤厂,卫生条件普遍较差,污染了周边环境,持续健康发展的保护区受到严重威胁。
党的十八大以来,盟委、行署和阿左旗旗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于2016年6月、2017年6月、2018年5月相继实施了贺兰山保护区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贺兰山管理局对保护区内工矿企业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政府累计投资1200余万元,共拆除各类建筑物4万余平方米,拉运黄土50余万立方米,采挖坑回填300余万立方米,渣台覆土治理180万平方米,飞机和人工撒播草籽9500亩,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至2019年,我盟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开展“贺兰山地区生态环境隐患集中整治攻坚战”,制定出台《阿拉善盟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和工矿企业退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按照“关停、拆除、清理、整治、验收、注销”的程序,全面清理贺兰山保护区内的工矿企业,永久性封闭煤矿井洞17处,有效遏制了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行为,加大力度积极推动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截至目前,自然保护区内8宗矿业权全部退出,退出率达100%,生态环境治理卓有成效。“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完成时,保护区矿业权的退出为我们更好地保护贺兰山生态环境打下良好基础。”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姚远告诉记者。
在打赢贺兰山生态保卫战的基础上,我盟持续用力,加大贺兰山保护区森林防火力度,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先后完成了保护区生态修复、管护设施、防火道路等建设项目,实施了工作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管护站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断推进保护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面积由2001年的51.8万亩增至58.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51%增至57.3%,山涧明流由禁牧前的13条增至21条,自然生态恢复明显。
“下一步,我们会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对环境治理工作加以完善,相信未来贺兰山植被的恢复情况会更好。”贺兰山管理局副局长孙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