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50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地服务区域的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切实为城市绿色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意见》指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是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轮胎、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润滑油、废纸、快递包装物、废玻璃、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等城市废弃物进行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的场所。基地与城市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对接,将再生资源以原料或半成品形式在无害化前提下加工利用,将末端废物进行协同处置,实现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意见》认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是新型城市建设的功能区,是破解垃圾处置“邻避效应”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明显提高城市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方式。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分类回收与终端处置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建设相结合,着力推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建设一批高环保标准、高技术水平的废弃物综合处置示范基地,弥补城市绿色发展“短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