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矿工程符号及编号
探矿工程的符号是以探矿工程名称的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的汉语拼音的头一个字母(印刷体大写)组合而成,当该字的声母为复合声母时(SH、CH、ZH)则采用其复合声母,详见表Ⅳ-1。 常用探矿工程符号
GB958-89 上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58-89),工作中都要按规定严格执行。当使用上表以外的工程时,其代号按上述规则进行编定。 探矿工程的编号,是由探矿工程符号加上数字而成的。例如CD15代表15号穿脉平洞;YD3代表3号沿脉平洞;YD3-CD15代表3号沿脉平洞中的15号穿脉平洞。还有采用探矿工程符号加数字加勘探线号,例如ZK1502表示为第15号勘探线,2号钻孔;也有用表示的,但无论如何在一个单位或一个矿区必须统一。 二、工程素描图比例尺的选择及基本要求 素描图的比例尺是根据地质条件和任务需要而定,一般采用1∶50-1∶200。探矿工程(槽、井、洞)的素描图的比例尺一经选定,要自始至终保持统一。在素描图上,凡厚度(或宽度)大于1毫米的地质体均需表示,矿体或重要地质现象虽不足1毫米,但应适当放大表示,并加以说明。 三、探矿工程素描图的基本内容 (一)素描图:为了便于作图和装订成册,素描图要绘制在19×27厘米的计算纸上(也可另行统一规定),若是硐、井探素描图可按长(深)度逐页素描,若是探槽素描图时长度作法同前,高度不够时可分段垂直上下移动,并注明分段高程见图Ⅳ-2 当一个地区的工作告一段落时(按年度、勘探线或单工程)需按原始资料归档规定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需有下列内容: 1.封皮上要写图名和单位,例如: ×××矿区×××素描图 ××队××分队(或工区)。 2.装订成册的素描图在扉页中绘制统一图例。 3.素描图的比例尺都是一样时,可在图册封皮上加注比例尺即可。 4.每个工程素描图都需有: (1)工程的方位角、水平长度,如果是槽、井工程素描图还需有高差或深度尺。 (2)工程起点座标。 (3)样品分析结果表。 (4)责任栏:内容包括制图、清绘、审核和制图日期。 (二)文字描述:和素描图一样,均从零点开始、逐段记录在专门的探矿工程(槽、井、洞)地质记录表中(或野外地质记录本中要求格式统一)。同时要注明样品、标本等的相对位置急相应内容,并及时填写记录入、记录日期,参加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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