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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国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附方案全文)

时间: 2017-10-16 来源: 作者: 点击: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消息,为进一步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及资源整合共享、强化地质资料公开利用和共享的决策部署, 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构建全国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服务。

  《方案》提出,依托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业务网,在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管理与服务平台、地质资料委托管理系统、地质资料汇交信息公示系统、油气钻井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已有信息系统基础上,梳理、整合、构建统一的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信息流程,建设形成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支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之间开展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信息共享利用,形成全国统一、动态更新、多级联动、权威发布的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方案》要求,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分为方案编制、系统开发、系统试运行、正式运行四个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2018年8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2019年7月系统在全国部署完成并正式运行。

  附:

  《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及资源整合共享、强化地质资料公开利用和共享的决策部署,围绕地质资料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以提高地质资料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整合共享资源、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按照“系统整合、业务协同、上下联动、共享服务”的总体思路,构建全国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全面实现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公开化。

  (二)工作目标。

  依托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业务网(以下简称:业务网),在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管理与服务平台、地质资料委托管理系统、地质资料汇交信息公示系统、油气钻井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已有信息系统基础上,梳理、整合、构建统一的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信息流程,建设形成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支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之间开展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信息共享利用,形成全国统一、动态更新、多级联动、权威发布的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工作任务

  系统建设工作分为方案编制、系统开发、系统试运行、正式运行等四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体设计和技术方案编制。

  1. 总体设计。梳理地质资料管理业务和目前正在使用的多个应用系统现状,开展系统建设需求分析;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之间可实现跨地区、跨层级信息共享的目标,提出系统建设总体框架,该系统既可在业务网上供内部管理使用,经对地质资料相关保密信息进行处理后又可在门户网站上供社会服务查询使用;明确系统的业务流程、数据架构、功能框架、接口设计、部署模式、运行环境、信息安全解决方案等原则要求。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国地质资料馆牵头,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参加)

  2. 技术方案。根据总体设计,确定系统各项技术指标,明确数据库概念模型、逻辑模型、物理模型设计,细化系统所属各个模块设计和功能构成;建立和完善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业务信息流程,建设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设计系统内部、外部的接口关系,保障系统各用户的登录,以及业务数据在门户网站和业务网之间的交换和流转;编制系统建设所需的地质资料数据标准、元数据标准、数据共享交换接口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服务规范等标准规范,满足汇交人资料采集上报、馆藏机构资料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管理年报编报、资料信息共享服务等业务需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国地质资料馆牵头,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参加)

  (二)系统软件开发。

  1. 确定系统开发单位。按政府采购的要求,确定系统开发单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部信息中心参加)

  2. 系统软件开发。组织系统开发单位完成系统程序开发和功能实现,按照相关业务要求和规范,集成处理系统涉及的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业务数据,开发形成关联准确、信息完整的系统,并做好与国土资源矿政管理相关系统的衔接。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协助指导,系统开发单位负责完成具体开发任务)

  3. 业务网建设完善。开展业务网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委托保管单位的延伸覆盖建设工作,满足地质资料数据敏感性高、实时性强的网络应用需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部信息中心负责,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参加)

  4. 系统软件测试。按照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测的相关标准,分别在门户网站和业务网两种环境下,利用实际数据测试系统软件的功能性、可靠性、易用性、时事性等特性以及系统文档质量等,并对系统软件进行修改完善。2018年8月底前完成系统测试工作。(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组织,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系统开发单位参加)

  5. 系统软件评审。2018年9月底前组织专家对系统进行评审,满足系统软件已达到试运行要求。(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系统开发单位参加)

  (三)系统试运行。

  部信息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3-5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1-2个受委托保管单位,分别在业务网和门户网站两种环境下对系统进行试运行,并根据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对系统软件进行优化和完善。2019年3月底前完成试运行。(全国地质资料馆牵头,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各试点单位、系统开发单位参加)

  (四)系统正式运行。

  1. 系统正式运行。2019年6月底前,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完成系统在全国各节点单位的分布式部署和培训工作。2019年7月,系统在全国部署完成,并正式运行。(全国地质资料馆牵头,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受委托保管单位、系统开发单位参加)

  2. 系统及网络运行维护。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部信息中心负责业务网运行保障,各单位负责与本单位相联的业务网运行保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全国地质资料馆、部信息中心负责,各系统建设应用单位参加)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部成立由部储量司、中国地质调查局总工室、部信息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等单位领导组成的协调小组,协调解决系统建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加强领导。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化管理的统一领导,提高认识,按照系统建设的要求,全面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的系统建设;要按时开通本部门与所属馆藏机构业务网连接,并满足业务网接入安全标准和稳定运行的要求,同时应按要求做好各类业务数据集成处理,切实提升本地区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业务指导。

  全国地质资料馆、部信息中心和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要加强对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对地质资料信息化管理的业务指导,指导各省级馆藏机构和委托保管单位开展系统的部署、使用和运维,做好地质资料数据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开展本地和异地数据备份。

  (四)落实经费。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保障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的基本业务工作经费。部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运行经费。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系统建设、网络维护及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五)强化管理。

  建立地质资料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督促检查各单位系统部署运行、数据更新及信息共享落实情况。定期对各单位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

 

  以上内容整理自国土部网站,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