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样采样点的选择和采样方法 在采取矿石可选性试验的矿样是,选择采样点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选择采样点时,应充分利用矿山已有的勘探工程和采矿工程,尽量避免开凿专门的采样工程;二是必须考虑到矿石的物理机械质,如硬度、湿度、抗压强度、破碎程度及含泥量等的代表性;三是样点的数量尽可能多些;四是尽可能选择那些包含矿石类型和工业品级等矿石特征最多、最完善的勘探工程作为采样工程,布置采样点,以减少采样工作量;五是适当考虑采样施工和运输条件。在不影响矿样代表性的前提下,选择施工及运输条件较好的地方布置采样点。 矿床采样的方法比较多,用于采取矿石可选性试验的矿样主要有: (1)刻槽采样法。就是在矿体上开凿一定规格的槽子,将槽中凿下的全部矿石作为样品。槽的断面规格较小时,可用人工凿取;规格较大时,可先用浅孔爆破崩矿,然后用人工修整,使之达到设计要求的规格形状。刻槽应当在矿物组成变化最大的地方布置,通常就是厚度方向布置。刻槽的距离应保持一致,各槽的横断面应相等。根据矿床性质不同,刻槽形状也不同。当矿化比较均匀、矿体比较规则时多采用平行刻槽,矿体不均匀时多采用螺旋状刻槽,样槽断面形状有矩形和三角形两种;槽的断面大小,视需矿样重量及粒度而定。 (2)剥层采样法。此法是在矿体出露部分整个剥下一薄层矿石作为样品,可用于矿层薄以及分布不均匀的矿床采样。剥层采样时剥层深度一般为10-20cm。 (3)爆破采样法。一般是在勘探坑道内穿脉的两壁、顶板上,按照预定的规格打眼放爆破,然后将爆破下的矿石全部或缩分出一部分作为样品。此法用于要求试样量大以及矿石品位分布不均匀的情况,并且仅用于采取工业试验样品。 (4)岩心劈取法。当以钻探为主要勘探手段时,试验样品可以从钻探岩心中劈取。劈取时是沿岩心中心线垂直劈取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作为样品,所取岩心长度均应穿过矿体的厚度,并包括必须采取的围岩及夹夹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