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面防治水 1.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应当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否则应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2. 矿井在雨季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露天矿防治水 1.露天矿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当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排水沟应当经常检查、清淤,防止渗漏、倒灌或者漫流。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当在滑坡区周围设置截水沟。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当采取防渗措施。 2. 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者采场滑坡的,应当进行地下水疏干。受地下水影响较大和已经进行疏干排水工程的边坡,应当进行地下水位、水压及涌水量的观测,分析地下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程度及疏干的效果,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