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的回报,即探矿权的升值与投入的运作成本基本不相关,勘查权的评估依据“赌石理论”的思路。
赌石源于对宝石荒料估价。如一大块含翡翠宝石的荒料,外表黝黑,沉重,可以比喻为有找矿潜力的探矿权区。为了进行赌石交易,在赌石上磨开了两个小口子,显现了翡翠高贵的绿色,可以比喻为两个显示良好的探矿工程。买卖方是两个有经验的宝石商,为了进行赌石交易,根据这两个切口,各自估价,可以比喻为买卖双方的勘查地质师对勘查阶段探矿权价值的评估,这是根据有限资料和知识经验的综合评估。双方的出价可以相差甚远,假定卖方要价20万元,买方出价3万元,但这个要价和出价与找到这块赌石的花费及切开口子所花的成本,几乎无关,只与这块未琢荒料的“含宝性”有关。假定最后以8万元成交,对买卖双方都是巨大风险,荒料切开,琢磨,可能获得50万元的翡翠,也可能只有几千元的翡翠,前者卖方大亏,后者买方大亏,这可以比喻为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的高度不确定性和高风险特征。 从“赌石理论”,我们可以引伸出几条结论: 一勘查阶段的探矿权区的评估是探矿权找矿潜力的价值评估; 一勘查阶段的有限探矿工程,仅提供了探矿权区价值的有限信息; 一勘查阶段的探矿权价值是由有经验的勘查地质师决定的; 一勘查阶段的探矿权价值与勘查投入几乎无关; 一不要期望对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的“准确”,对流转双方,评估结果都包含巨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