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业工程竣工移交资料的分类和汇总 1.矿业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 矿业工程竣工资料一般可分为: (1)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2)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3) 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 (4)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资料; (5) 竣工图等。 2. 矿业工程项目地质资料和内容 矿业工程竣工应移交的地质资料,除一般工程地质资料外,尚应有矿井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 矿井地质资料应汇编为建井地质报告,包括地质勘探报告和现场事故、矿井储量核算等。 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包括: (1)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和成果; (2) 突水点台账、记录等相关资料; (3) 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图; (4) 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 (5) 建井水文地质报告(可与建井地质报告合并)。 3. 矿业工程竣工资料的汇总组卷工作一般原则 (1)汇总、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竣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汇总、组卷。 (3) 工程竣工资料中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为单位汇总、组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资料按单位工程、专业等汇总、组卷;竣工图按单位工程、专业等汇总、组卷。 (二)矿业工程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1. 工程竣工资料应为原件。 2. 竣工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要求。 3. 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 工程竣工资料应能长久保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材料书写、印制。 5. 工程竣工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 工程竣工资料卷内目录、案卷内封面应采用 70g 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统一采用A4 幅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