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政府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地方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企业重组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列入年度淘汰计划,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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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川省政府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地方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企业重组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列入年度淘汰计划,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